<1>经捎移简关是现代言情《用一尺长的红指甲》中的主要人物,梗概:问她纳闷什么—其实这几天,俩偶尔也说说话聊聊天的。她本来双手抱膝,脸埋在膝盖上的,听见的问题...

用一尺长的红指甲

用一尺长的红指甲 免费试读



说实话当时我挺绝望的,可为了保住我这条小命,只能跟她拼了!
可人哪里是早就成了精怪,一腔执念,只想报仇的刍灵的对手呢。
所以又过了三天,我终于被她用一尺长的红指甲穿透了心脏后,光荣了。
2死后,我魂魄离体,彻底变成了一只新鲜的鬼。
都是鬼,谁怕谁啊。
于是我就跟那刍灵狠狠打了一架。
从白天打到黑夜,从黑夜又到白天。
只是越打,那刍灵就越纳闷。
我蹲在她身边,问她纳闷什么—其实这几天,我俩偶尔也说说话聊聊天的。
她本来双手抱膝,脸埋在膝盖上的,听见我的问题,她从膝盖上抬起头来,惊恐道:“坏了,我找错人了!”
结果……结果当然是我又追着她狠狠揍了一顿。
她理亏,没敢还手。
打完,我终于知道了事情的始末。
刍灵复仇有个特点,那就是只会杀死真正的仇家,如果她复仇的对象不是她的仇家,那她不仅杀不死复仇对象,还会欠他一次因果。
按说她杀了我已经好几天了,可我的魂魄一直和她在一起,身体却没咽气,只是处于昏迷状态。
她一开始想不通,后来才想起来刍灵复仇的这个特征,才敢我根本不是她的复仇对象。
“不可能的啊,你叫张仲,他叫张中,你身上还有很明显他的味道,生辰八字也符合,没道理找错啊,你是叫张仲吗?”
她本就十分夸张的纸糊的脸上被我揍得更加青紫,还腆着脸问我。
我点头。
我是叫张仲没错。
“这不对劲,不应该啊,我怎么会弄错呢?
这太不应该了……”她碎碎念着离开,整个人看上去神神叨叨的。
等她走远、并且越走越快我才反应过来,该死的被她跑了!
不过纸糊的女孩让我别担心,被她杀了的无辜之人只会昏迷七天就自己醒过来了。
这已经是我昏迷的第六天。
在我昏迷第一天就被舍友送到了医院,医生检查不出任何异常,只能暂时先在医院养着。
昏迷第七天,纸糊的姑娘还是没有出现。
午夜的时候,我忽然感觉到头顶有一阵热那个人难以抗拒的吸力,好像在将我往另外一个地方那个吸。
来不及反抗,再睁眼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身体,在病床上躺着。
睁开眼第一个看见的不是爸妈,不是寝室舍友,而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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